家长须知
会议记录
学校校务委员会
学校校务委员会就所有涉及学校生活的事务提供建议。它由法定成员(校长和领事馆科学与大学合作专员)以及当选成员(一名教师代表和由家长协会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家长代表)组成。截至目前,学生家长代表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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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、公民与环境教育委员会

 

CESCE(健康、公民与环境教育委员会)是负责落实学校在健康、公民、环境三大领域的教育和预防政策的机构。该委员会汇集了反思、观察与动态监测的职能,围绕学校的发展规划设计、实施并评估有关公民、健康防护及环境议题相关的预防性和教育性的行动。这一统筹协同机制增强了学校教育政策的一致性与透明度,并促进基于上述议题的合作。委员会的所有工作须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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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高中生活委员会

 

CVLC(初高中生活委员会)由中学部学生代表组成,就教学组织基本原则、课时安排、学校发展规划、校规制定及个人学习通用方案等事宜向校务委员会提出建议与提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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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自治委员会

 

小学自治委员会由小学部各班级代表组成。各班级提出的提案经委员会主席(五年级即CM2代表)提交会议审议,投票表决后由预算部长(四年级即CM1代表)批准生效。

 

体育社团委员会

 

由社团委员会负责总体运营。LFIC体育社团现开设乒乓球、篮球及足球项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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